如何完善没收财产刑

2024-08-2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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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笔者以为,各国刑种的存废应该取决于各国不同的法律文化传统和现实的需要,我国目前还不能完全废除没收财产。主要理由在于:首先,我国还没有废除死刑没收财产仍然是与之配套的惩治严重犯罪的辅助措施,没收财产能够剥夺犯罪人的经济能力,实际上是“财产刑中的死刑”;其次,现行刑法中的罚金有规定最高额限制,罚金刑的严厉性有时候在实际上并不低于没收财产刑,相反,刑法59条规定:“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因此,单从刑罚的严厉程度上认为没收财产必须废除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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