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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收财产和没收违法所得区别是什么

    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 没收财产刑罚如何适用

    因此,审判人员要正确把握适用没收财产刑罚,应树立“主刑”和“附加刑”并重观念。,判令退赔的前提是赃款赃物已被犯罪分子全部挥霍,致使无法追缴而判决由犯罪分子或其家属在一定时间内以自己的财物退赔。,而没收财产则不受赃款赃物是否挥霍的限制。

  • 没收财产的意思是什么

    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 刑法中的没收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 没收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包括了哪些

    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 什么情况下要没收财产

    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 从当前审判实践看,在适用没收财产刑中存在哪些问题

    因此,审判人员要正确把握适用没收财产刑罚,应树立“主刑”和“附加刑”并重观念。,判令退赔的前提是赃款赃物已被犯罪分子全部挥霍,致使无法追缴而判决由犯罪分子或其家属在一定时间内以自己的财物退赔。,而没收财产则不受赃款赃物是否挥霍的限制。

  • 没收财产具有哪些特点

    这一特点使没收财产与其他非刑罚方法划清了界限,同时又赋予没收财产刑具有其他一切刑罚方法的共性,如法定性及强制性等。,同时人民法院判处没收财产刑时必须依据本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依法适用没收财产刑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

  • 没收财产有哪些适用方式

    第一,得并制,即“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方式。,指在判处一种主刑的同时,必须并处没收财产。,指在判处一种主刑的同时,必须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什么对象可以适用没收财产

    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相关法律知识: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 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 没收财产的概念及其范围是什么

    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 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

    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3)在执行上,罚金可以分期缴纳,如果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适当减免;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问题。

  • 没收财产的方式具体有哪两种

    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以上就是小编对“没收财产的方式具体有哪两种”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对此依旧感到困惑,或者您还有什么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欢迎您到进一步咨询。

  • 没收财产的执行问题有哪些

    二、保留犯罪人及其扶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三、不得没收属于犯罪人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针对怎么样的犯人才能没收财产

    针对怎么样的犯人才能没收财产, 针对怎么样的犯人才能没收财产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以上就是关于没收财产的相关知识,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建议到咨询专业律师。

  • 没收财产刑罚的两种执行方式具体是怎样的

    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没收财产刑有哪些适用对象

    没收财产刑有哪些适用对象, 没收财产刑有哪些适用对象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没收财产抵债应要具备什么条件

    "据此,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以前所负的债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在执行没收财产中,如果发现有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的公民个人的财产,经原主请求返还,查证属实后,应当归还原主。

  • 没收财产是什么意思

    我国刑法规定为附加刑的一种,也可以独立适用。,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

  • 如何适用没收财产刑罚

    因此,审判人员要正确把握适用没收财产刑罚,应树立“主刑”和“附加刑”并重观念。,判令退赔的前提是赃款赃物已被犯罪分子全部挥霍,致使无法追缴而判决由犯罪分子或其家属在一定时间内以自己的财物退赔。,而没收财产则不受赃款赃物是否挥霍的限制。

  • 一人犯罪会不会没收全家的财产

    债权人的申请必须在没收财产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符合上述条件,人民法院就可裁定以没收的财产依法清偿。,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一人犯罪要没收全家人的财产吗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

  • 没收财产刑可以单独适用吗

    没收财产刑可以单独适用吗, 没收财产刑可以单独适用吗不能。,但刑法分则对单处没收财产没有一条规定,因此通常来说没收财产在实践中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适用。,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没收财产刑可以单独适用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没收财产有哪些特点

    这一特点使没收财产与其他非刑罚方法划清了界限,同时又赋予没收财产刑具有其他一切刑罚方法的共性,如法定性及强制性等。,同时人民法院判处没收财产刑时必须依据本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依法适用没收财产刑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

  • 没收财产的方式有几种

    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没收财产刑共的三种适用方式是什么

    没收财产刑共的三种适用方式是什么, 没收财产刑共的三种适用方式是什么(1)得并制,即“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方式(2)必并制,即“并处没收财产”的方式。,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没收财产刑共的三种适用方式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还是全部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还是全部,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还是全部对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论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都应当对没收的财产名称、数量等在判决中写明,不能笼统地写判决没收被告人财产一部分或者全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咨询,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