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资找谁?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知识: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农民工劳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农民工使用台帐,没有保存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资料,对使用农民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大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农民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工程转包、分包后,一些施工作业队,因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基本上都没有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支付的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具体、不详细。
(二)转包工程没有“转包”相关责任
施工企业对分包方劳动用工情况缺乏管理和监督,农民工工资没有纳入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对施工作业队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缺乏监督。
(三)转包工程承包商信用缺失
有的承包商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些承包商居无定所,频频更换电话,甚至有的卷款逃匿,致使农民工无法讨要工资;还有的承包商将施工单位拨付农民工的工资截留作为工程款项或周转金,致使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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