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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由用工单位清偿农民工工资

2024-07-03 02:00
admin

一、什么情形由用工单位清偿农民工

1、用人单位如果使用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进行农民工派遣的,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时,由用工单位清偿工资,用工单位清偿后可以追偿。

2、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七条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使用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进行农民工派遣的,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时,由用工单位清偿工资,用工单位清偿后可以追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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