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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并或分立怎样清偿农民工工资

2024-07-07 02:00
admin

一、单位合并或分立怎样清偿农民工

1、用人单位进行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如果与农民工协商一致,可由合并或者分立后的单位清偿。

2、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

二、农民工讨薪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依法维权切记理性

暴力讨薪和玩命讨薪是劳动者在讨薪过程中采取的两种极端方式,这两种讨薪方式其实得不偿失。在前一种讨薪方式中,劳动者很可能会因毁坏欠薪单位财物或拘禁、殴打欠薪人而将自己送进监狱。而后一种讨薪方式就更不可取了,因为讨薪者从法律上而言,大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欠薪者并不构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其至多也就是承担个民事补偿责任,因此,此举对他们起不到多大的惩罚作用。

2.通过正常渠道讨薪

国家的法律为农民工讨薪设立了多种机制,建议农民工讨薪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讨薪。具体有以下渠道:

(1)通过向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督促欠薪者履行;

(2)通过劳动仲裁门快速劳动仲裁调解;

(3)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小额案件审理;

(4)向建设部门反映,因为一般建设工程都有农民工保证金,政府可以先行支付。

3.留心收集维权证据

谁主张谁举证是劳动仲裁程序诉讼序的基本举证规则。劳动者只有提供真实、充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维护,否则就容易导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败诉结果。具体来说,应当留意收集以下三个方面证据: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资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诊断证明、向劳动保障部门寄出的举报材料及邮局回执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进行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如果与农民工协商一致,可由合并或者分立后的单位清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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