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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已经下来了,罚款不交有什么后果

2024-06-20 02:00
admin

判决书经下来了,罚款不交有什么后果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执行院生效判决书不交罚款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要求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不服行政机关罚款,该怎样维权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有关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定不服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如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但是,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5)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7)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8)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9)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该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不交罚款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要求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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