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怎么立案

2024-04-1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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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刑法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怎么立案

1、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出售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的;出售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及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二、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对于出售,应当作狭义的理解,不包括行为人没有从中牟利的转借发票的行为。对于名为转借,实为非法出售的,应当按其实际性质,认定为非法出售。对于非法购买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应当根据行为人购买发票的目的和用途来确定。行为人购买发票的目的是为了转手倒卖的,某购买行为是倒卖发票犯罪的一个环节,应当认定为非法出售(未遂);行为人购买发票的目的是为了其他非法目的,供自己使用,不构成本罪,但可以构成其他行政违法或者犯罪,如利用购买的发票虚报冒领,贪污公款等等。

所谓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是指废旧物品收购发票、运输发票、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等既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又具有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的功能,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发票罪,则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非法出售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分别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发票罪、而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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