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发票需要房东本人吗

2024-04-1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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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合同么续租

1、租赁合同的续租方法:合同双方订立续签合同。如果租赁期间届满,租客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视为房东和租客订立续签合同。租赁六个月以上的,需要订立书面的租赁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赁合同需要如何确定租赁期限

1、根据相关法律知识,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自主约定,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限制,同时也是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它关系到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长短,支付租金、交付租赁物的时间限制等;

2、租赁期限作了最高限制即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同时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样规定,就给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限届满后有补充、调整的机会,有利于公平原则的实现。同时说明20年不是绝对最高期限,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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