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发票丢了能补吗

2024-04-29 02:00
admin

一、诉讼费票丢了是否能补

1、可以补办,携带身份证,起诉书相关证件材料到人民法院财务部门复印发票存根,并加盖财务章即可。

2、法律依据:诉讼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交诉讼钱了发票是否要送交法院

需要尽快交到法院。一般法院要求在银行交费后,到法院财务窗口换取诉讼费正式发票。该发票共有三联,一联由法院财务留存,一联由本人留存,一联需要按法院要求交给立案法官或承办法官,到此诉讼费交费的手续才算完成。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