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违法票据保证罪如何量刑
1、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是指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保证,造成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违反财政票据管理定行为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1、未经批准或不按规定擅自印制财政票据和防伪专用品的;
2、私自刻制、使用和伪造财政票据监制章,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监制章的;
3、伪造、制贩假财政票据的;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的;
4、擅自转借、转让、代开、买卖、销毁、涂改财政票据的;
5、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或者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的;
6、各种财政票据互相串用,财政票据与税务发票等其他票据互相串用的;
7、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不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
8、因管理不善,丢失毁损财政票据的;其他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