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直接变卖公司财产具有合法性吗

2024-03-0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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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算组直接变卖公司财产具有合法性吗

1、清算组直接变卖公司财产具有合法性,因为这是清算组的职责之一,但是清算组不能从中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二、公司解散如何处置公司财产

1、公司解散的,公司就需要成立清算组,以公司的所有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债务全部清偿有剩余的,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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