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要求放弃违约金合法吗

2024-06-27 02:00
admin

房屋开发商破产清算政府要求放弃违约金合法吗

政府干预破产清算不合法。违约金不能申报破产债权

1、房地产开发破产清算案件,由房地产开发8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属于政府行政管理,政府不应干预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房地产开发7破产清算;

2、破产清算时,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一)破产宣告发生的无财产物权法8债权;

(二)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三)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四)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五)清算组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产生的对债务人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债权;

(六)债务人的受托人在债务人破产后,为债务人的利益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债权;

(七)债务人发行债券形成的债权;

(八)债务人的保证人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九)债务人的保证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预先行使追偿权而申报的债权;

(十)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

(十一)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因侵权、违约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十二)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

以上第(五)项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在实际中我们也要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破产后的清算工作,这才是法律支持的解决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法律专家。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