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委员的效率如何

2024-07-0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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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委员的效率如何

1、破产债权委员作为债权人议的辅助组织,享有债权人会议同等的权力。其可以行使监督债务人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

第六十八条 债权人委员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执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二、破产管理人委员会的作用是什么

破产管理人委员会作用如下:

1、对破产债务的财产、公章、会计账簿等材料进行接管。

2、对破产债务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制订调查报告。

3、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

4、追回被他人占有的财产,收回破产人未收回的债权和要求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补足出资额。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平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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