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什么时候做出

2024-07-2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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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宣告么时候做出

1、破产宣告,一般在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日起十五日内做出。法院可以裁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但有特殊情况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裁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十五日。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第十条

债权人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二、浅析破产宣告的及时原则有哪些

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申请破产,都应遵循及时原则。因为,从其意义上看,及时尽早地进行破产宣告,对债权债务双方均有重要的价值:一方面可以缩短案件审理时间,降低诉讼本,减少破产费用,从而保证破产财产在破产费用上的消耗最小化;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依法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和企业内部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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