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以后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2024-08-0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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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破产以后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1、申请破产以后,财产的清偿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清偿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二、清偿是什么意思

1、用付款或调整或其他解决办法进行清理(债务)。

示例:用一切办法清偿国家债务以稳定其他经济。

2、解除或免除压迫或压抑(如义务、控告、刑罚)的行为。

示例:要求借方清偿债务。

3、偿付,为满足某种要求或尽到某种义务或免受惩罚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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