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2024-08-2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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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破产清算如何进行

1、非破产清算需要在作出解散决议后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期间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3、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非破产清算如何对员工进行赔偿

1、职工应获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商议公司是否解散等事宜,如果在商议后决定公司要解散,就要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的财产以及未了解的事物进行清算,然后再结算员工的工资之后,将清算报告送至法院再去注销公司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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