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形企业可以宣告破产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企业没有进行和解或重整,被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破产。
2、企业进行重整失败。
3、企业进行和解失败。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企业申请破产程序哪些
企业破产有以下几个程序:
1、债权人企业自身申请破产;
2、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3、成立清算组;
4、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清算的企业;
5、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
6、破产财产的清理和清算;
7、指定财产分配方案;
8、指定破产清算报告;
9、注册原破产企业的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