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罚款能债权申报吗

2024-03-0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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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税罚款能债权申报吗

涉税罚款不属于破产债权不能进行债权申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的债务利息;

(四)债权人破产程序支出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七)超过诉讼时效债权;

(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

二、纳税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如何处罚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税罚款不能进行债权申报,因为其不属于破产债权的范围,如果纳税人转移欠缴的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对欠缴人处以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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