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债权申报后多久能履行义务

2024-03-1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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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债权申报后多久能履行义务

民法典中未约定债权申报后多久能履行义务,但是债权人要在接到通知书的30天内,或者在公告之日起45天内进行债权申报。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债权申报过程中的清算程序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申报过程中的清算程序为: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在被通知的30天内,或者在公告后45天内完成,除此之外,未对申报后多久能履行义务有所规定,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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