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增值税发票能债权申报吗

2024-03-1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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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仅有增值税发票能债权申报吗

增值税发票不是结算凭证,无法单独证明债权债务存在,所以仅有增值税发票不能债权申报。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债权申报后如何进行清算

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申报后由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对股东持有股份进行分配。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申报需要在法定时间内完成,通常情况下,增值税发票是不能作为结算凭证的,其也不能够单独证明债权债务是否存在,需要其他证据进行辅证,因此仅有增值税发票无法进行债权申报,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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