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有效期限如何计算

2024-03-1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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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申报公告有效期限如何计算

公司进行解散清算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破产债权报程序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者其他连带债务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所以债权申报公告期限是60天,从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计算。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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