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破产债权
  • 优先破产债权的概念是如何的

    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

  • 破产费用可以优于担保债权吗

    当担保债权人有多人时,对上述费用原则上应按照债权及担保物价值的比例分担。,由于重整程序通常不对担保物实际出售,还可减少担保权人承担的拍卖、变现等费用,增加其利益。,《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破产企业债权人申请债权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二、申报的期限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 转让破产公司的债权可以吗

    即一般情况下,破产企业债权的受偿主体只能是清算组。,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三条内容之规定,即“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

  • 有担保债权在破产中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就担保物权而言,依照《民法典》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质物或留置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例如,按照《德国支付不能法》第130条和第131条之规定,在申请开始支付不能程序之前的最后3个月之内或程序开始之后实施的同等担保行为,以及在申请开始支付不能程序之前的最后1个月或在此项申请之后实施的不同等担保行为,支付不能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我国台湾地区破产法第95条也规定,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所为的对现有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可请求法院撤销。

  • 别除权是属于破产债权的吗

    别除权是属于破产债权的吗, 简介 别除权是指在企业破产时,对部分有财产担保债权可以不经过破产程序而优先以担保物价值受偿的权利。,2.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人设定担保之特定财产行使的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保证人破产债权申报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破产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破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总结经验,失去自行,放弃成功,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知识,在我们有机会继续努力的时候抓紧机会,去走上成功之道,以上就是小编搜集到的关于破产债权申报流程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破产重整普通债权人的重整方案是按人数还是债权额

    因此,重整对象除美国、法国等少数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得较宽之外。,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二○二条规定,重整对象限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二八八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营业状况,依合理财产费用负担标准,无经营价值者,为法院驳回开始重整申请的事由之一。

  • 担保债权是破产债权吗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从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两者不是一种东西也不存在相互包含的关系,所以我们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担保赵权是指在债权快要进行的时候进行的债权担保,破产债权是指破产之后的债权问题,所以我们要了解相关知识,才能在企业中处理好相关债务,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找到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法律对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破产宣告后形成的税收债权要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也规定,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形的,在清算前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破产法中债权的性质是怎么样的

    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破产程序中劳动债权是如何申请的

    而新破产法规定劳动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这是对劳动债权人的特殊保护,加之劳动债权在会计账目中有明确记载,不以申报为清偿条件,也不须承担逾期申报的不利后果。,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破产债权由谁确认

    (2)税务机关就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所谓等质化,是指将实践中不同履行内容、不同履行期限、不同履行状态的破产债权,以破产受理为时点,对履行标的加以货币化,并准备确定债权数额,以保证破产清偿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宣告破产的国有企业,必须要走正规法律程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吗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以上就是关于破产债权的定义及期限,并且说明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也是可以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也要相关的条件。

  • 企业破产债权人可以起诉吗

    2、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的,会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 破产债权表决是什么意思

    破产债权人的权利是:(1)有权申请债务人破产,同时,应当提交有关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2)有权向法院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破产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债权转让的概念可以在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中体现出来:(一)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而债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合意的结果,无须诉讼程序解决。

  • 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体现了破产债权人的权利吗

    其次,应当明确管理人及债权人委员会在重整程序执行中行使监督权的具体权限和程序。,通常情况下,债务人不会像债权人提供十分真实的企业经营状况。,总的来说,管理人地位中立,在制定重整计划的过程中能够统筹考虑和平衡债务人、债权人、企业职工等各方利益,更易于制定出让各方能够接受的重整方案。

  • 债权人破产申请法院应当通知债务人吗

    债权人破产申请法院应当通知债务人吗, 债权人破产申请法院是否通知债务人 一、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对申请人提出企业破产的理由,应通知债务人核对,并将核对情况书面详细报告人民法院。,三、依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宣告破产。,从以上的介绍可以得知当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时,作为债务人是会知道的,而之后要具体怎么核对债权的真实性等问题,就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解答。

  • 税务机关的罚款是属于破产债权吗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破产裁定应该几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

    破产裁定应该几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整顿期满公司能够清偿债务的,法院可终结破产程序。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立法,法律赋予了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和调查核实的职权,所有债权必须先由管理人审查核实后才能予以确认或不确认。,如债权尚处于待审查确定状态,提起相关诉讼只是徒增纷扰,绝无实益。,对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已发生如同确定判决一样的法律效力,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人不得再提起诉讼。

  • 破产债权确认的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

    因此,债权的申报和审查工作,原则上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完成。,因为,《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补充申报人作为原告提起普通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后,如人民法院驳回其确认债权的诉讼请求,则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即由补充申报人负担,应当没有争议。

  • 民法典破产案件中债权申报及审查流程内容

    3、签有《劳动合同》,并查证考勤表、工资表后,能够证明职工实际提供劳动的,其工资可以按相关工资标准予以认定。,19、借新还旧,或滚动借款中,对于原来已经偿还的高利按银行4倍利息计算后扣抵债务本金。,4、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工程量与实际不一致的,可由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进行协商,确定工程款。

  • 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是如何体现的

    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吗

    而且违约金属于未产生实际损失的部分,因此不予以申报破产债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起诉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 保证人的破产债权应该如何保护

    如果事后相关诉讼认定保证债权不能成立的,可再将预留部分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如果主债务尚未到履行期的,因为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不能确定,此时应先确认为临时破产债权,待主债务到期后再确定为正式的破产债权。,” 3、第118条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

  • 破产重整债权清偿比例识如何的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