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可不可以告他诈骗

2024-03-07 22:44
admin

一、借钱不还可不可以告他诈骗

欠钱不还的,首先可不可以和债务人商处理,要求其尽快还款或是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也可不可以直接起诉,但同时要搜集并保存好相应的证据,还有要看借条面有没有还钱期限,在还钱期限届满之后三年内起诉,超过三年的,将会丧失胜诉权。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不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不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无欠条钱不还构成诈骗吗

无欠条借钱不还一般也不会构成诈骗,即使没有欠条,欠钱不会也只是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不会构成诈骗。

但是如果债务人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债权人款的,则会构成诈骗,如果诈骗的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诈骗罪。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司法解释规定金额为三千元,具体的标准要根据各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确定。

《刑法》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间借贷钱不还是诈骗吗

欠钱一般来讲属于民事纠纷,诈骗必须是符合诈骗罪的条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欠钱不还构成诈骗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1.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2.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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