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下不能进行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

2024-09-1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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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下不能进行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

依据我国担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财产不能继承的情形包括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继承人未能依照法律或者合伙协议要求具有相应资格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合伙财产保全如何进行

1、合伙财产分割的禁止。合伙人在合伙清算之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2、合伙份额转让的限制。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份额,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份额出质的限制。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其行为无效或作为退伙处理。

4、合伙债权抵销的禁止。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5、合伙代位权禁止。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财产为能继承的情形包括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继承人未能依照法律或者合伙协议要求具有相应资格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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