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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合伙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怎么办

    也即是说,法律只赋予了合伙人追究未出资合伙人违约责任的权利,合伙企业在此并无法定诉权。,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何除名普通合伙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即退伙人在依协议清退财产或承担债务份额后,合伙企业分担给某一合伙人的债务份额,该合伙人无力承担,而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也不足以偿付这种债务时,已退伙合伙人还必须与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连带承担偿付责?任,因为这种债务发生于退伙之前,而且退伙人当时对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普通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合同何时生效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合伙协议的效力的认定

    口头合伙协议在司法实践中受到严格限制,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何种情况下不能进行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

    何种情况下不能进行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何种情况下不能进行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依据我国担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财产不能继承的情形包括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继承人未能依照法律或者合伙协议要求具有相应资格等。,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财产为能继承的情形包括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继承人未能依照法律或者合伙协议要求具有相应资格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普通合伙人的对外代表效力如何

    2、合伙人退伙应承担的责任:(1)合伙人退伙时对未到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扣出相应份额,“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对内”不应承担责任。,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退伙,但却因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等原因导致退伙无效,与合伙人入伙无效的道理一样,退伙人“对外”应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不承担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有限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合伙企业当中,当出现了可以购买其他合伙人财产份额的情况时,有限合伙人同样是有优先购买权的, 而如果遇到了拒绝购买的情况,可以选择联系律师帮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何种情况下可以变更普通合伙事务执行人

    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普通合伙入伙时,原合伙人所负义务有哪些

    设立合伙业务执行人的,业务执行人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有关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是合伙的共同特征。,交易造成内部损失的,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 普通合伙财产质押合同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担保法》第六十四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继承应该注意些什么

    法院在审理合伙纠纷案时发现,双方并没有任何书面协议,遇到诚信的,认可口头合伙协议,遇到不诚信的,就诉之无门了。,所以,个人合伙在口头达成一致后,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以防患于未然。,2、明晰权利义务在一些案件中,虽然合伙个人也订了合伙协议,但非常笼统,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也没有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划分。

  • 普通合伙企业对事务执行人限制的效力如何

    对于合伙事务执行人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由全体合伙人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但在合伙内部,各合伙人有权要求由于故意或疏忽造成其损失的执行人赔偿。,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合伙企业当中,对于合伙事务执行人权力的限制效力量还是比较强的, 当然这并不会影响到正常情况下,合伙事务执行人合法行使自己权利, 当然如果遇到了侵权情况的,可以联系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合伙人违反竞业限制如何处理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七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普通合伙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如何履行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5、劳务: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要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普通合伙人的竞业禁止义务如何履行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何种情况下不能进行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也就是说,未取得一直同意的不可以转让。,《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可以对有限合伙人的转让程序进行规定。

  • 有限合伙人的交易权是什么

    第七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发生普通合伙财产份额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对于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加合伙经营、劳动的公民,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加盈余分配的公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均视为合伙人。,个人合伙事业经营好坏,与各合伙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普通合伙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是什么

    二、普通合伙人享有什么权利1.经营控制权普通合伙人对基金事务拥有充分的管理和控制权,有权代表合伙基金签订对外的法律文件,在有限合伙中处于核心地位。,当然如前所述,分成基数通常是扣除本金和利息成本后的余额,有时甚至还要扣除基准收益,并且是按基金全部投资项目的组合计算收益。,3.获得年度管理费普通合伙人通常可获得其所管理的合伙基金总额1.5%~3%的管理费,此管理费主要用于普通合伙人为管理基金而支出的日常开销,如房租、办公费、通讯费等。

  • 债务不能履行时可否对合伙财产进行拍卖变卖

    合伙人对其向合伙企业出资部分是否丧失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而由合伙企业所有或持有?原则上讲,合伙人并不丧失出资部分的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而只是权利的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普通合伙的除名是指什么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对于他方经营的事业进行出资,从而分享其营业利益并分担其损失的合同。,隐名合伙实质上是一种融资合同关系,并不是商事主体,它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即可,无需进行登记。

  • 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是怎样的

    因此除非合伙人与债权人之间另有约定,否则,合伙人退货后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付连带责任。,即合伙人根据债权人的请求,不仅要以个人财产对其责任份额负责清偿,而且还要为其他合伙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作部分或全部清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合伙财产质押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2)合伙人非法出质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有限合伙企业如何进行增资

    当债权转换为股权时,公司负债消灭,股本增加。,二、公司增资验资办理流程1、提交股东会共同决议同意增资决议书(需三分二以上股东同意);2、开设验资户;3、提交企业增加资本的进账询证证明,标示各股东或投资人打入的资金比例,在资本进账后需跟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索取相应的询证函,并到相关银行领取。,具体有: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4、提交增资验资报告到当地工商局进行审核,一般将资料一并提交后,5个工作日左右能领取新营业执照;5、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基于此,法律上要求在新入伙人签署入伙协议前,原合伙人必须将合伙企业的运行情况和财务情况向新入伙人全面说清,以使其有足够的资料去判断是否加入合伙企业。,(2)新合伙人入伙时必然要首先对合伙的资产负债进行调查,在调查分析后仍同意入伙就意味着承认、接受合伙之债务。,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加入企业往往是需要签订入伙协议书的而如果在签订入伙协议书前已经签订了合伙协议,那么就不用再签订了, 如果对这方面还有什么问题或者不清楚地方的可以联系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普通合伙人是否可以再与他人合伙同类型事务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这里,所谓无限责任,就是指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而不仅仅是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 而所谓连带责任,是指当债权人只就合伙人中之一人主张全部债权时,该合伙人应偿还全部债务,而不仅仅是他按比例应承担的那一部分。,然后,他可以因此获得对其他合伙人的求偿权。

  • 有限合伙人财产转让后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2、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国有独资企业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吗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普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有多长

    2、申请时提交相应材料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等文件。,5、雕刻印章通常情况下,合伙企业的公章、财物专章、合同专章、私章等,可以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领照后雕刻,也可以在事前就准备好,然后报备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事务执行人的关系是什么

    毫无疑问,合伙企业是具有一定组织机构和经济能力的社会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独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从而体现其权利能力。,但由于它是一种社会组织,不能如同自然人一般直接从事某种行为,故其行为能力只能由它的代表人的行为来体现。,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合伙企业当中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事务责任执行人关系是非常紧密的, 可以说有限合伙事务责任执行人相当于其他公司当中的法人往往是由普通合伙人当中选举出来的,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联系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