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没有补偿怎么办?土地征收时违法强拆致死怎么办?

2024-06-1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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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迁没有补偿怎么办

房屋拆迁没有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如果是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征收部门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要求对方履行补偿协议。

(2)、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有:

1、房屋重置费

此项补偿要求被拆迁人必须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不得是违章建筑。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但是,“违法建筑”也分不同况:

(1)对依法应当予以拆除的,进行拆除并不予补偿;

(2)对于拆迁公告前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或手续不全的房屋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应予补偿的则予以补偿。

2、周转补偿费

房屋被拆可能会导致被拆迁人一时“无家可归”。不论是租房、住在别人家无疑都会产生一些费用。周转补偿费就是针对此种情况,根据当地租房标准,根据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数量给予相应补偿。

3、其他奖励性费用

一般为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拆迁方会根据拆迁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法规,设定一定的奖励性补偿。如果被拆迁人积极房屋拆迁配合拆迁工作或自愿做出一些“牺牲”如搬至郊区居住或不要求重新安置房屋的都可以享受到此项奖励补助。

房屋拆迁如果没有获得补偿的话,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一般房屋拆迁可以获得的补偿有周转补偿费用,房屋重置费用以及其他奖励性补偿费用。并且正常情况下需要发放完房屋拆迁补偿款项以后才能正事拆迁。

三、土地征收时违法强拆致死怎么办?

违法强拆致死的,可以报警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征地强拆的条件是什么?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事实上,在违法强拆过程中是有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出现致人死亡这种情况,性质是极其恶劣的,除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土地征收负主要责任的相关人员也会被处罚。即便强拆是法院作出的决定,但强拆致死也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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