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建筑的违法强拆合理吗?土地使用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2024-07-0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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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违法建筑的违法强拆合理吗?

不合理。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二、强拆后赔偿怎么算?

遭强拆后的赔偿包括:房屋价值损失应予以补偿。埋地物品和房屋装修损失,应当赔偿。因违法拆迁房屋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余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应当予以补偿。法律明确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的批准文件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法》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惩处。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对于违法建筑的合法强拆是合理的,房屋遭到强制拆除之后,赔偿的范围包括房屋的价值损失,房屋的装修损失,由于拆迁行为,造成房屋搬迁的租金损失,临时的安置补偿费,搬迁费用等。建设房屋时必须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否则属于违章建筑会被强拆。我国现行国有建设用地用权的出让方式就包括四种:拍卖、招标挂牌和协议出让。

1、拍卖出让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

2、招标出让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受让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受让方)根据出让方提出的条件,以密封书面投标形式竞报某地块的使用权,由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投标内容由招标小组确定,可仅规定出标价,也可既规定出标价,又提出一个规划设计方案,开标、评标、决标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招标出让的方式主要适用于一些大型或关键性的发展计划与投资项目。

3、挂牌出让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的一种出让方式。它主要适用于工业项目、市政公益事业项目、非盈利项目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实施产业政策而需要给予扶持、优惠的项目,采取此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引入竞争机制,不具有公开性,人为因素较多,因此对这种方式要加以必要限制,以免造成不公平竞争、以.权谋私及国有资产流失。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土地使用是可以进行出让的,但在出让时也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一般可以拍卖,也可以协议,同时也可以利用挂牌的方式进行办理,而且不同的方式出让所需要走的流程是完全不一样的,这样才能出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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