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撤并村庄怎么补偿?强制拆迁纠纷法院判决怎么办?

2024-07-2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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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搬迁撤并村庄怎么补偿?

1、搬迁撤并村庄需要补偿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房屋补偿费的计算方法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的计算方式

(1)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2)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二、房屋征收与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征收与拆迁的区别包括主体不同、目的不同、权利不同等。

1、主体不同:

房屋征收属于政府行为,房屋年限到了之后,将原来的地方收回去,做其他用途。房屋拆迁是在年限没到或者已到达的情况下,政府需要收回进行开发。

2、目的不同:

房屋征收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而房屋拆迁为是为了市场利益。

3、权利不同:

征收的时候需要听取且大家都有参与权,而拆迁是强制性的,政府会发放一些拆迁许可证。

公民居住的房屋是有可能会被拆迁单位拆迁的,根据规定,只有合法建造的房屋,才可以获得补偿。拆迁单位若是不想支付补偿金,需要拿出相关证明被拆迁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证据。无法拿出相关证据的情形,通常就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履行支付补偿金的义务。

三、强制拆迁纷法院判决怎么办?

法院判决强拆合法的,那么原告败诉;法院判决强拆违法后对造成财产损害的,会进行恢复或者是进行折价赔偿;在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下,会根据公民的情况进行承担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等,具体的根据侵害的程度来赔偿具体的费用。

1、拆迁人采取停水、停气等手段干扰居民正常生活,达到赶走被拆迁人的目的的,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在拆迁人毁损被拆迁人的财产,或造成被拆迁人身体的伤害的,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应当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四、行政强制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1、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其实强制拆除的行为并不都是不合法的,有些强制拆除行为因为取得了上级行政机关的拆迁许可,也是一种合法的行政行为,但无论是强制拆除,还是普通的拆迁,行政机关都需要支付给被拆迁的行政相对人一笔拆迁安置费用,保障被拆迁人的生存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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