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使用流程是怎么样的?强制拆迁纠纷要怎么举报?

2024-07-2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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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土地使用流程是怎么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一般多少年?

(一)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六)其中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的办理需要当事人直接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只有符合条件,而且也审核成功了之后才能颁发此证件,只有拥有土地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三、强制拆迁纷要怎么举报

可以拿着强拆的证据直接到向当地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是直接报警求助,具体面对强制拆迁解决方法: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及早求助律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和维权,取得合理的补偿和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农村违建房强拆条件是什么

1、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建筑物,不需要拆除。

2、当初在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满足国家标准的房屋,比如当初国家规定这类农户可以享有一户多宅政策的,处于这种情况中的农户房屋,可以保留。

3、农户家庭条件确实贫困,只有这一处房屋、并且这处房屋虽被定性为违章建筑需要拆除,但只要农户的房屋面积不大,符合贫困住房的面积指标,这种违规房屋就会被保留,无需拆除。

4、只要农户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起的院落、棚子等,只要建筑物的所在之处没有超出自家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就视为合法建筑,不能拆除。

5、国家鼓励农村的工业发展,因此在农村建立起来的一些“三无厂房”,即没有相关土地证明或其他证件的仓库用房,可以暂缓拆迁,厂房负责人可以在此期间去有关部门补齐相应的手续,厂房就可免于拆迁,并可继续使用。

强制拆迁只要有法院下达的文书是可以实施的行为,但如果在拆迁时没有和被拆迁方协商好,而且也没有合理的补偿,那么被拆迁方是可以向拆迁部门举报,如果确定此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就可以获得保护,拆迁一定要按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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