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非法强拆如何维权

2024-08-2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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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被非法强拆如何维权

1、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如何确认拆除违法?

1、被强拆房屋在征收项目范围内:确认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信息公开得到征收决定征收红线图得到征收项目范围,确认被强拆房屋处于该征收范围内。

2、 做好取证工作,强拆人员作出强拆行为时,尽量录好强拆现场视频,尽量抓拍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等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人员,同时抓拍其所搭乘的公用车辆的牌照等信息,照片或视频尽量清晰,发动邻居、亲友,动用摄像头甚至无人机进行全方位取证。这样便能找到拆迁人员、拆迁车辆所属单位。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在征地拆迁纠纷中,行政机关若没有提供证据或者逾期提供证据则视为没有证据,则需对此承担不利后果,即其征收行为可能被法院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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