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强制医疗
  • 强制医疗的监督是怎样的

    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3、检察院认为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不当,应当在收到决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作出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后,拟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检察院应当在庭审中发表意见。

  • 强制医疗公开审理吗

    一、不公开审理是尊重和保障隐私权的必然要求。,如果公开审理此类案件,这些个人和家族不愿公开或不为人知的隐秘很可能会被旁听者获悉乃至被宣扬出去,这将对被申请人及其近亲属以后的生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被申请人重新回归社会。,根据修改后刑诉法第183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 对精神病人要不要强制医疗

    一是精神病人有实施暴力行为,且该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也就是说,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鉴定,实施危害行为时确实是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即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的精神病人,才可以适用强制医疗。,另外,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强制医疗程序:一、案件范围和条件(一)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二)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三)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二)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 强制性医疗的告知义务

    对于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属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必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才能对其进行强制医疗。,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暴力行为,但不再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如已经严重残疾等,丧失了继续危害社会的能力,则不需要再对其进行强制医疗。,但在这种情况下,也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而不能放任不管。

  • 强制医疗程序司法解释是什么

    第三百零三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 强制医疗决定主体

    4.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5.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 强制医疗监督

    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3、检察院认为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不当,应当在收到决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作出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后,拟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检察院应当在庭审中发表意见。

  • 强制医疗意思

    然而,由于很多精神病人具有严重的暴力性攻击倾向,人身危害性极强,如果不对这些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他们可能会继续危害社会。,《刑事诉讼法》第285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其次,没有法院的决定,任何机关都无权将公民关入精神病院。

  • 法院什么情况下不予适用强制医疗

    刑事诉讼法第284条的规定,行为人如果同时满足一下三个条件,无论家属是否能够或同意履行监护职责,都应入院接受强制医疗。,首先,精神状况作为影响主观状态认定的主要因素,应由精神病鉴定过程中附加作出相应评估。,最后,应由法院在综合考虑上述两方面的基础上,对精神病人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作出判断和认定。

  • 刑事案件强制医疗办案流程

    (二)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四)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强制医疗执行主体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确定被申请人是否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应该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 强制医疗的决定主体

    传统实践操作中,这三种旧方式均不需要经过司法审查,且后两种方式完全由行政机关主导,导致司法实践中“被精神病”现象的不断发生,同时也使众多应当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无法及时得到治疗。,《刑事诉讼法》第285条第1款明确将强制医疗决定权授权人民法院行使,强制医疗制度正式由行政化走向了司法化,由中立的第三方法院做出决定,保障了其公正性和程序正当性。,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强制医疗的决定权由谁行使

    4.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5.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 强制医疗最长多久

    同时有些政府机关并没有设立相应的治疗机构或是给予财政支持,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倍感无力,甚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送往看守所等做法,在送到强制医疗区之前如何处理也是法律应该完善的地方。,对于没有设立专门安康医院的地区,地方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由卫生部门主管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和预防,民政部门负责财政支持,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设立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基金,探索社区服刑结合住院治疗等多种方式管理精神病患者的强制医疗。,如邱*华案件,人们从对于其杀人行为由深恶痛绝变成同情甚至觉得他冤死而批评审理不公。

  • 法院怎么解除强制医疗

    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未附诊断评估报告的,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法院应当在作出决定后5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强制医疗机构、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和检察院。

  • 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属于强制医疗程序受案范围和本院管辖,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处理。,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11、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程序 第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告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

  • 强制医疗程序概念

    并规定无论是否开庭审理,都应当会见被申请人,通过与其直接接触、交谈,了解其精神状况,进而作出正确决定。,《解释》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无需强制医疗吗

    《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刑事诉讼法》第285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其次,没有法院的决定,任何机关都无权将公民关入精神病院。

  • 什么是强制医疗

    《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刑事诉讼法》第285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其次,没有法院的决定,任何机关都无权将公民关入精神病院。

  • 强制医疗适用

    强制医疗适用, 1、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我国精神病鉴定程序的相关内容主要规定在以下几部法律中: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简称《司鉴管理决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简称《司鉴通则》)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强制医疗时间要多久

    同时有些政府机关并没有设立相应的治疗机构或是给予财政支持,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倍感无力,甚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送往看守所等做法,在送到强制医疗区之前如何处理也是法律应该完善的地方。,对于没有设立专门安康医院的地区,地方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由卫生部门主管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和预防,民政部门负责财政支持,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设立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基金,探索社区服刑结合住院治疗等多种方式管理精神病患者的强制医疗。,如邱*华案件,人们从对于其杀人行为由深恶痛绝变成同情甚至觉得他冤死而批评审理不公。

  • 精神病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吗

    《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刑事诉讼法》第285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其次,没有法院的决定,任何机关都无权将公民关入精神病院。

  • 强制医疗缺席审判可以吗

    一、案件范围和条件 (一)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二)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三)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二)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 强制医疗构成犯罪吗

    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这一程序适用的对象,是指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从客观上讲,这些人确实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或者具有危害社会的严重危险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四是被强制医疗人的暴力行为发生在丧失刑事责任能力之后,如果行为人在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了犯罪行为,其后由于患上精神病而实施暴力行为,不属于该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 强制医疗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刑法第18条规定,对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应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第285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法院决定。

  •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决定机关

    传统实践操作中,这三种旧方式均不需要经过司法审查,且后两种方式完全由行政机关主导,导致司法实践中“被精神病”现象的不断发生,同时也使众多应当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无法及时得到治疗。,《刑事诉讼法》第285条第1款明确将强制医疗决定权授权人民法院行使,强制医疗制度正式由行政化走向了司法化,由中立的第三方法院做出决定,保障了其公正性和程序正当性。,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属于强制医疗程序受案范围和本院管辖,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处理。,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11、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程序 第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告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

  • 强制医疗执行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确定被申请人是否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应该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 强制医疗的决定权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是精神病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确认犯罪嫌疑人是精神病人,且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撤销刑事案件,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然后移送人民检察院。,采用这种措施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二是必须在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前采取这种保护性约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