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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还清后出借人不返还欠条如何办

2024-06-12 02:00
admin

一、贷款还清后出借人不返还欠条何办

贷款还清后出借人不返还欠条的,可以要求对方出具一个收据,证明债务已经还清。

一、收据可以按照以下要点书写:

1、写明标题;

2、正文主要表明收款人在什么时候收到对方交付的物品或者钱财,包含数量或者具体金额;

3、收据出具人签字、按手印或者加盖公章。

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二、欠条过3年,当中一直讨要,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欠条过3年,当中一直讨要,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欠钱不还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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