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品种与合约

2024-04-2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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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上市品种为股票指数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期货品种。

股指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等。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为**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沪深300指数。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为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指数点,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为0.2点的整数倍。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00(第二节)。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其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1手等于1张合约。期货交易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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