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威胁后自愿给钱算敲诈吗

2024-04-2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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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威胁后自愿给钱算敲诈吗

算。在被威胁的情况下自愿给钱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自愿行为,而是属于被迫行为,应当定性为敲诈。敲诈是违法行为,钱的金额较大的,还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会被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可以缓刑

是否可以缓刑,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敲诈勒索罪有三个量刑度,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属于这种量刑幅度的,犯罪分子满足缓刑的对象条件,同时还能够满足缓刑实质条件的,就能够宣告其缓刑。

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个幅度内缓刑的概率不大,除非是判处最低的那个刑罚,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属于这种情况的,可以争取缓刑。

第三个量刑幅度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个幅度内,就无法进行缓刑,这是因为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无法适用,只能适用其他法定情节来减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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