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别人钱办事没办成算诈骗吗

2024-05-1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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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拿别人钱办事没办成算诈骗吗

拿别人钱办事没办成不一定算诈骗。如果拿了别人的钱,并承诺定办成某件事,但是并没有履行承诺或根本没有能力履行承诺,这就可能构成诈骗。但是,如果只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事情没有办成,或者虽然承诺了但是并没有故意骗人,就不构成诈骗。

想要区分“托关系办事儿”事没办成,钱也不退,属于刑事诈骗还是民事纠纷?咱们主要还得从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角度去分析。如果办事行为人本身就不具备办事能力,而是通过虚构自己的身份或者虚构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让被害人误以为行为人具有能力去办这件事,而且将办事款并没有真正用于“办事”,而是非法据为己有了 。这样就非常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如果行为人确实是想把事情办好,也尽力去办了,只是由于客观原因没办成,本身也不存在虚构事实以及非法占有财物的情形时,则一般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很难被定性为诈骗罪。

具体是否构成诈骗,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如何认定办事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呢?

一般来说在“托关系办事”这类诈骗案件中,司法机关主要会对行为人“有无办事能力”(行为人是否虚构身份或者虚构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让被害人误以为行为人具有办事能力)、“有无办事意愿”(行为人是否拿到办事款后并没有实际采取任何行动,或者压根没有想办事的意愿)、“办事款实际用途”(行为人收到办事款后,并没有把钱花在真实的办事用途上)和“事情没办成的时候是否愿意退款”(行为人在办事未果后拒绝退款,也可能会被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等四个方面来综合认定受托办事的行为人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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