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解散由谁负责清算

2024-03-0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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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资企业解散由谁负责清算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立法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规定得较为笼统。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对于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的,至于法院可以指定什么样的人作为清算人,即清算人的资格问题,该法未作规定。一般可以指定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作为清算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二、独资企业解散清算流程法律规定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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