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债务之后清算有哪些程序

2024-03-1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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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解散务之后清算有哪些程序

1、公司解散之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并且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之后进行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二、公司清算有哪些内容

具体包括以下四类债务:

1、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

4、公司一般债务。

在对公司债务进行清算的时候,首先进行的是清算费用,然后是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费,最后是公司的一般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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