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能够贷款吗

2024-04-2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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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安置房能够贷款吗

1、满5年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能够办理抵押贷款。拆迁安置房贷款的首要条件是已取得房产证,同时借款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还款意愿、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二、拆迁安置房能否转让

拆迁安置房取得合法产权后,符合当地房屋政策的,可以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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