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其它承包知识
  • 农民的耕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 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灭失的情况有哪些?

    4、承包地价值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其目的是利用承包地的使用价值,当承包经营之土地的使用价值丧失时,自然无从实现土地承包经营之目的,该项权利也就归于消灭。,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