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定金不可以超过合同总价的多少?

2024-03-1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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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定金不可以超过合同总价的多少?

1.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

2.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不能超过20%合法吗

定金不能超过20%,是合法的。

定金指的是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当事人之间约定由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是对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关于定金数额的限制,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由此可见,《民法典》对定金最高额的限制,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即超出部分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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