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的定金由谁保管

2024-06-2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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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卖房子的定金由谁保管

1、卖房子的定金一般由买房出具,卖方保管。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应承担交付房屋兵一转房屋所有权的主要义务,而买方主要承担的是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在合同约定要交付定金时,一般由货币给付义务人出具,交由对方当事人保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卖房子收取定金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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