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买卖定金协议是什么性质

2024-08-0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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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定金协议什么性质

1、民法典规定,定金是属于合同保证金,用于保证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所以房屋买卖定金协议的性质是债权担保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怎么办

1、先准备起诉状。写明要求商品房开发商及时退还定金的诉求,同时要准备相应的证据。具体而言,可以收集整理以下的证据材料:

(1)录音或录像。即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同的谈判情况,足以说明双方是因为买卖合同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不是因为买受人主观原因反悔买房;

(2)提供证人。若是有其他人员一起参与谈判,那么可以邀请其作证;

(3)其他。比如当初谈判时找了专业律师,十可以拿出《聘用律师合同》及律师事务所的开具发票等;

2、去法院提交诉状。具体而言,可以去商品房开发商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起诉被受理立案。拿到立案受理书后,起诉人按其规定,等待开庭。

4、准时出庭应诉。按规定,起诉人到了开庭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可能会被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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