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打折后老业主可以申请退钱吗?
如果新房打折一般是不可以退钱的,因为打折属于市场调节的后果,因此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均需要对该价格变动承担风险。
房屋买卖合同经签订即告成立和生效,除非合同里有约定相关的事项,不然是不能退钱或是补偿的。
如果相差较大的话,业主们可以联合,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补偿或者向行政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如果业主主张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约定违约金低于开发商损失的,开发商可要求增加,而这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前后房款的差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业主可以退房的情况有哪些?
1、不履行合同与诚实信任原则相悖。
诚实信任是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被称作民法的“帝王原则”,它要求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骗,缔约后守信并自觉履行。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应该讲诚信。
2、购房者不履行合同,也无权依法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协议解除在此已不存在,只能看能否适用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δ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Υ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能履行的合同违约也应继续履行。
在法理上,根据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在一方能履行而不履行的情形下,对方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而不履行方无权毁约。
4、即使合同解除也要赔偿损失。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三、业主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业主权利主要有:
享受物业服务权的权利;
使用物业共有部分并分享公共收益的权利;
对专有部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权利;
自行管理或委托他人管理物业的权利;
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
参加业主大会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
监督权;
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