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邀喝酒,酒驾身亡是否可以赔偿

2024-03-0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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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邀喝酒,酒驾身亡是否可以赔偿

1、在一定情形下可要求赔偿。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如下:

(1)、被邀请一方本来不打算喝酒,但邀请饮酒的一方有劝酒行为,造成被邀请方醉酒;

(2)、邀请喝酒一方明知被邀请方醉酒,在驾驶机动车时没有劝阻,未尽相应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酒后驾驶处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五)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应邀喝酒,酒驾身亡,在一定情形下可以主张赔偿,例如,被邀请一方本来不打算喝酒,但邀请饮酒的一方有劝酒行为,造成被邀请方醉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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