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与避险过当的区别是什么

2024-03-11 20:34
admin

一、紧急避险与避险过当的区别是什么

1、紧急避险和避险过当的区别在于紧急避险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 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 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伤亡是否要赔偿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进行赔偿。

2、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且紧急避险措施又并无不当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3、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仍需要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进行赔偿。

4、总而言之,紧急避险造成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及受害人亲属可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倘若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由此可知,紧急避险和避险过当的区别在于紧急避险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也就是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危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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