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熊孩子挥霍21万,父母可要求退款吗

2024-07-12 02:00
admin

【案情简介】

六旬父亲在家藏20余万元征地补偿,被13岁孩子发现后,在一个半月内偷拿走挥霍一空,万般无奈的父亲报警希望警方找回花出去的钱。在警方帮助下,8000余元损失被找回,其余损失或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在民警追问下,小吴说出了钱的去向。小吴偷拿家里的钱是从2016年春节过后开始的,每一次他都会拿2万元左右,拿出去之后就与同龄好友及社会人员在一起,去周边温泉景区泡温泉,以及吃喝玩乐。

小吴称自己喜欢开车,一有钱就会和朋友一起到重庆某景点驾驶“水陆坦克”。小吴称,驾驶“水陆坦克”每小时收费1000元,他每次拿出来的钱两到三天就全部用完,用完之后再从家里拿,就这样持续了1个多月。

为了躲避上学方便外出玩耍,小吴每次拿了钱准备出去玩耍时,都会偷拿父亲的手机给班主任发信息,称小吴生病,需要在家休息几天。随后叫上几个摩的司机和他们一起出去耍,每天支付给摩的司机200元车费,并包吃包住。

【法律解读】

13岁的小孩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而单次大笔交易在正常情况下则需要他的法定代理(父母)同意。在没有同意之前,只是一个效力待定的合同关系,如最终被确认无效,小孩家长可以要求游乐园项目的经营业主在扣除对应的运转成本后返还小孩的消费款项。

家长可以先找游乐园协商退还款项。如果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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