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其它医疗事故鉴定知识
  • 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有哪些

    在医疗事故的分级中没有考虑精神损害问题。,2.医疗事故等级的划分依据是医疗行为对患者人身的损害程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的规定,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是决定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数额的因素之一。

  • 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有多久?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受理至出具鉴定报告的时间是60天。

  •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人员有哪些?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人员有哪些?,, 参加人员有鉴定会召开前至少7日双方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的三名以上单数的专家、双方各自不超过三人的代表、医学会的工作人员等。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程序如何?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 对市级医学会的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市级医学会的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可以在收到鉴定报告次日起15日内通过原委托渠道申请省级医学会的再次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哪一方支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哪一方支付?,,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 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因赔偿问题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如何处理?

    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因赔偿问题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如何处理?,与因医疗事故以外原因产生的医疗行为相比,医疗事故无论是在过错上还是在损害结果上,都更为严重。,一般认为,对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如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计算的赔偿数额明显低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计算的数额的,可在不超过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所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提高。

  • 起诉以后,如果首次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因为鉴定的事项比较多而且复杂,所以检验过程时间不能具体确定,如果实在需要更长的时间,可以在司法机构鉴定负责人的批准之下,将鉴定时限延长,通常情况下延长时间都不能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如果委托人与其家属不认可其鉴定结果的话,可以向司法机关的法官提出申请,委托司法机构再次做出鉴定,同时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这样才能更容易被法官接受。,以上知识就是对“起诉以后,如果首次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的伤残等级如何认定?

    医疗事故的伤残等级如何认定?,, 对于构成医疗事故的,不需要单独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由原告一方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和过错责任程度确定残疾赔偿金数额。

  • 如何认定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

    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判定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请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对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进行等级判定,若二级、三级医疗事故无法判定等级的,按同级甲等定。,二、医疗机构无故不参加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的,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向患者说明情况,经患者同意后,由患者和医学会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鉴定专家进行鉴定。,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 如何确认起诉前患者单方进行的医疗过错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的效力?

    如何确认起诉前患者单方进行的医疗过错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的效力?,, 为了明确医疗机构一方的责任和具体诉讼请求,患者往往在起诉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过错程度和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这些结论不同于诉讼中的司法鉴定结论,诉讼另一方如果不认可该结论,必须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 被告是两家以上的医疗机构的,如何确定管辖?

    被告是两家以上的医疗机构的,如何确定管辖?,, 医疗纠纷案件属于一般管辖,可以由任何一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标的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标准的,可以在任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法院立案管辖。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间限制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岀受理决定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九、三十条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将鉴定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和参加鉴定的专家。,7.《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中如何鉴定“过失”

    有时因疾病重笃、复杂或已处晚期,而责任者的过失行为只是处于非决定性的地位,甚至是处于偶合地位,这些都要作具体分析。,”明乎此理,就不难理解,为何有的纠纷事件,即便最终通过尸检、病理诊断等“客观手段”证明了医方在涉讼病员的诊疗护理工作过程中的确出现“过失”,也不被判定为“医疗事故”。,至于医疗纠纷事件中出现的“误诊”、“误治”、“漏诊”、“漏治”,更是必须先判定其是否构成“过失”,然后再分配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才能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 医疗过失鉴定应注意什么

    三、某些司法鉴定结论的推论性强,不具客观性和科学性。,(二)是医疗过失鉴定会可设立在司法部、司法局或学术团体,脱离卫生行政部门。,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进行咨询。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相关知识

    3、司法鉴定的原则1)合法、独立、公开;2)客观、科学、准确;3)文明、公正、高效。,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进行咨询。

  • 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如果患者对协商结果不服,即可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寻求解决:首先,患者可向医院所在区县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由该部门移交医院所在区的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如果患者或者医院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再次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等级解析

    (八)三级乙等医疗事故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九)三级丙等医疗事故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十)三级丁等医疗事故 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的移交鉴定(1)移交鉴定的前提不能仅仅理解成专指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了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属于学术性社会团体,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当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任何一方均可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 整容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法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进行咨询。

  • 对医疗鉴定不服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即使经过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如果患方认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如果经过庭审质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没有真实反映事情真相,没有科学地论证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人民法院会把鉴定结论排除在合法证据之外而不予采信,或者重新委托司法鉴定,或者因医院的举证不能而判决其败诉。,所以说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只会给权利当事人即死者家属索赔带来障碍,但并不能完全阻却索赔,家属仍可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司法救济。

  • 重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规则

    第二十三条鉴定人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客观公正的基础上作出鉴定结论或鉴定意见。,第四十一条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违法或者过错给诉讼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

    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进行咨询。

  • 医疗损害鉴定

    (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7)其他专门性问题。,医疗损害鉴定文书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医疗损害鉴定文书经法庭质证确认后,方具有证据效力。

  • 医疗事故鉴定办法有哪些

    那大家知道医疗事故鉴定办法都有哪些呢?,什么是医疗技术鉴定 医疗纠纷发生后,为了明确与纠纷有关的医疗技术问题,委托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运用医学及法律知识与技能对这些问题进行鉴别、判定的活动。,1.是与特定事件或案件相关联的活动,而不是一般意义上没有具体针对性的科学技术活动。

  • 医疗事故重新鉴定时限是多久

    因此,根据《医疗事故条例》,申请再次鉴定是当事人的当然权利。,期限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次日起计算。,超过15天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 医疗事故鉴定书内容应该包括哪些呢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对医疗事故鉴定是怎样规定的

    据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入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的要求是: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卫生事故鉴定工作。,如果专家库成员出现身体健康、受刑事处罚或变更受聘单位的情况,医学会将予以及时调整。,随机抽取结束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编号由医学会当场公布,并记录在案。

  • 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关系呢

    由于司法鉴定所隶属于司法机关,受医疗机构影响较远,能够客观公正地实施鉴定,因此较受患者青睐。,而法官又不十分清楚这一块,那么只有依靠这些鉴定机构。,因此医疗纠纷案件的鉴定尤其重要,法院一般都会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