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能否放弃质权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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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权人能否放弃质权

1、质权人能放弃质权。在质权人放弃质权后,除其他担保承诺然提供担保的以外,其他担保人对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弃质权的,则担保物权消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五条,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二、质押权人有处分权吗

1、质押权人原则上来说是没有处分权的。因为法律规定,未经出质人的同意,是不得随便处分的,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押权人对抵押物只有抵押权没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2、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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