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或者将来会有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吗

2024-03-1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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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有的或者将来会有的应收账款可以出质吗

1、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规定,现有的应收账款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均可以出质。比如租金、提供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公用事业收费权等都可以用来质押,从而获得融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登记是应收账款质权成立要件还是对抗要件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当解释为对抗要件,即通过书面合同即可设立应收账款质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若应收账款质权登记被解释为对抗要件,登记机构不负责实质审查之义务,则该登记自然不具备公信力.因此,若出现登记错误,应认为该登记错误部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机关不负责赔偿责任。

三、应收账款设质是否需要交付债权凭证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如果出质人违背诚信原则转让应收账款或续作保理或再次出质,则危及质权人的债权实现。为便于质权人将来实现质权,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出质人应当承担交付权利证书的义务。但该交付证书行为,并非质权的成立或生效要件,而仅是出质人的一项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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