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状态下能做增资吗

2024-03-11 14:20
admin

一、股权质押状态下能做增资吗

1、公司股权质押与增资行为不存在特殊联系,因为股权质押已经以合同形式相应价值进行了确定,后续增资不会对已经存在的股权质押状态造成影响。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权质押后可否进行转让

1、根据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股权质押后不能转让,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提前约定可以进行转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公司股权质押与增资互不影响,但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存在特殊约定,股权质押后是不得进行转让的,出质人转让股权所获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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